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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油墨影響食安莫輕忽

1月31日   蘋果日報
民以食為天,每天都必須飲食,消費者除關心食品本身的衛生安全外,事實上,食品容器及包裝攸關食品的衛生安全,譬如您喝的牛乳、飲料或食品是符合衛生安全標準,但是該飲料、食品的包裝或容器的印刷油墨,是屬於石油為材料的工業油墨,即有可能透過手的沾觸或直接接觸嘴巴吃進人體,影響消費者的健康,美國環保署即指出,傳統石油印刷油墨,有潛在致癌性,我國主管機關有正視此問題嗎?
有消費者反映小孩喜歡吃速食,每次小孩將沾醬倒入印刷精美的餐巾紙上,再拿薯條或雞塊沾著食用,消費者擔心印刷精美的餐巾紙油墨對人體有害嗎?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6條規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或使用:1.有毒者。2.易生不良化學作用者。3.其他足以危害健康者。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43條規定: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生產製造,應符合下列規定:印刷作業,應避免油墨移轉或附著於食品接觸面。油墨有浸入、溶出等接觸食品之虞,應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准用之著色劑。「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6條也規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著色劑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之規定。

業者應採無毒油墨

看來相關規定是虛的、空的,前天在厲耿桂芳議員的公聽會上,地方衛生局坦承因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沒具體規範、沒印刷油墨檢驗標準,地方也無法把關,反觀瑞士為了防止食品包裝或容器上的印刷油墨造成食品安全問題,在2010年制定了專法管制,沈世宏前署長亦指出德國及歐盟也已研擬草案制定專法以強化管制,其建立一份可用於和食品接觸印刷油墨的准許使用物質與遷移限量之清單,均經健康評估或可證明該物質不會由印刷油墨中遷移至食品中。 
美國及日本則採用以大豆油為材料所製成的印刷大豆油墨,其具有5大特點:1.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無刺激異味。2.耐擦性佳。3.顏色亮麗。4.廢紙的脫油墨容易。5.無毒性又環保。 
呼籲衛福部,應盡速規劃專法管制食品包裝或容器上印刷油墨的食品安全問題,要求食品業者採用健康環保的油墨,也肯定已經使用無毒環保油墨的食品業者,但要求標示清楚,讓消費者安心。 


新聞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131/37920341/